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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0.30-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事宜的通知》.pdf

2023年10月30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事宜的通知》。

本通知针对企业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中的堵点,从抵押登记材料与资金用途约定、最小基本单元登记两个维度作出优化,旨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与登记成本。

抵押登记程序简化

企业作为抵押人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凭《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及产权证明即可办理。实体经济企业的贷款资金用途由债权债务双方自行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须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资金用于抵押项目后续工程建设,登记机构据此办理。

最小基本单元灵活化

工业用地多层厂房在测绘挂接及首次登记时可按“层”作为最小基本单元,房屋用途须与规划许可证记载性质一致。工业标准化厂房地下空间(除人防设施外)可按单个车位登记,项目配套设施及单层厂房仍以“幢”为单元。以层、幢、车位登记的,企业须遵守整体持有的政策规定。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事宜的通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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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在建工程不动产登记事宜的通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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