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化和推进我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工作,推动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编制《江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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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指南旨在规范江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变更和注销工作,为申请单位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本指南明确,全省范围内自然资源部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的用地预审项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跨设区市及赣江新区的项目,均属本指南受理范围。本指南将业务划分为核发、变更、注销三类,均属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前审后批。办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一体化平台”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取费用,审批结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指南自发布后,此前规定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业务类型与受理范围
本指南涵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变更和注销三类业务,均属行政许可,实行前审后批。受理范围包括自然资源部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的用地预审项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跨设区市及赣江新区行政区域的项目,以及省政府明确要求加强监管的其他项目。
审批流程与办理时限
三类业务的审批流程均包括接件、受理与审查、决定三个环节。申请单位通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一体化平台”提交申报,窗口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需补正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审查通过后履行审批程序。省自然资源厅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批复时间仍为原证书批复时间,注销决定依法进行公告。
申请材料与审查要点
申请核发需按材料清单提交申请,申请变更或注销需提交相应申请表及说明报告。审查要点涵盖建设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办理层级是否符合规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规、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是否满足土地使用标准及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是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征地补偿费用、是否存在违法用地及处置情况等核心内容。
影响意义
该指南的出台是江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它通过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解决了以往审批事项交叉、流程繁琐的问题,显著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该指南对审批层级、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和审查要点进行了标准化、透明化的规定,使建设单位能够清晰掌握办事路径,减少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指南在审查要点中强化了对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的管控,体现了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保障的治理理念,有利于从源头规范项目选址和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对服务全省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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