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工园区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规范》DB32/T5400-2026,自2026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园区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的总体要求以及课程体系、培训设施、管理和师资团队、运营要求、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营。
本规范立足于化工园区安全培训的实际需求,对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营提出了系统性要求。本规范明确了实训基地应坚持“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建用融合、注重成效”的原则,从课程体系、培训设施、管理师资团队、运营要求及评价改进等多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标准框架。在课程体系方面,本规范强调培训对象须覆盖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承包商人员等各类化工从业人员,并要求根据岗位安全能力需求建立培训矩阵,设置理论课程与实操仿真课程。在培训设施方面,本规范规定设备设施须与课程体系相匹配,同时满足安全性、工业一致性与智能化要求,不得通入实际化学品物料。此外,本规范还对管理和师资团队的任职条件、运营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内容作出了详尽规定,确保实训基地规范、高效、可持续运行。
本规范要求实训基地的课程体系须依据所服务化工园区的产业特点与风险特征进行定制化设计,培训内容须涵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特殊作业等核心安全知识。通过建立包含培训对象、课程模块、掌握程度及培训方式等要素的安全培训矩阵,实现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承包商人员的分类分级精准培训。
本规范对化工模拟实训装置、安全体验和教育设施、理论培训设施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特别强调实训装置严禁通入实际化学品物料,严禁产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高温高压环境,并要求设备运转部件须配备防护罩、急停按钮等安全防护装置,从物理层面筑牢实训安全底线。同时,倡导建设智能化实操培训设施,实现场景自动设置与人员行为的智能评判。
本规范严格规定了专兼职理论教师与实操教师的任职条件,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化工企业工作经验、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并明确了专职教师的认定标准与最低数量配置。在运营层面,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涵盖培训教学、教师管理、资产设备、安全风险及档案管理等在内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并对培训档案的保存年限作出了不少于三年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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