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辽宁省为统筹优化2026年至2030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密防控环境风险而编制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系统总结了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与“十四五”期间工作进展,深入分析了当前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现状及设施负荷率低、高水平能力不足等突出矛盾。在此基础上,本规划明确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设定了到2027年建成国家东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到2030年将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9%以内的主要目标。本规划围绕优化能力结构、推动利用设施提质增效、完善收集贮存体系、强化环境监管评估四大方面部署了具体任务,并从组织领导、监督监管、科技支撑、规划评估和公众参与五个层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旨在推动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总体部署与目标
本规划紧扣美丽辽宁建设要求,针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而利用处置设施能力总体过剩、结构性短缺的现实,提出“十五五”期间的核心工作思路。规划以严格控制填埋处置量占比为抓手,要求新建集中焚烧设施遵循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并引导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有效补充。到2030年,本规划力求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技术工艺和运营水平明显提升、结构合理且充分保障需求,最终为守牢环境风险底线提供坚实支撑。
推动利用处置设施提质增效与结构优化
本规划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明确禁止新建采用落后工艺的重复项目,鼓励通过资源整合、委托运营等方式对现有单位进行整合提升。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资源化利用短板,本规划要求区域统筹布局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并设定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平均产灰比稳定在3.5%以内的技术指标。同时,本规划强调优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设施应急协同处置,构建“平急两用”的处置体系。
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
本规划着力构建覆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监管体系,部署开展焚烧设施、填埋场等关键节点的技术性能测试与环境安全性能评估。本规划要求全面推进重点监管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智慧监管,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手段构建智能化监管体系,并与公安部门建立数据互通和线索移送联动机制。此外,本规划还提出定期开展设施绩效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动态调整分级分类监管单位清单,以差异化、精准化管控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