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行业标准《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的一般规定、建设准备、系统建设、数据集成入库、部署上线和司机联动等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实现上下联动、横向协同。
本规范旨在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以推动实现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上下联动与横向协同。本规范立足自主可控、智能辅助的建设方针,系统性地规定了从建设准备、系统设计、数据集成入库到部署上线及四级联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强调统一标准以提升质效,并倡导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新旧系统的平稳过渡。本规范覆盖了业务模型构建、系统架构设计、功能模块开发、统一数据库建设及安全保障等核心环节,为构建部省联动、纵横贯通、安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体系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确立了统一标准、平稳过渡、充分利旧和自主可控四项核心建设原则。在启动系统建设前,相关主管部门须从业务、数据、系统及硬件网络四个维度开展详尽的现状分析,并基于技术预研成果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对于已建、在建或尚未开展省级登记系统建设的省份,本规范分类给出了不同的推进策略,同时要求提前搭建好符合高可用、可扩展及安全性要求的基础软硬件环境。
本规范要求系统建设应围绕地籍数据管理、登记业务办理和成果共享应用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展开。在架构层面,本规范设计了涵盖总体、业务、数据、系统及技术五个维度的多层次架构模型,强调采用云原生、微服务等新一代技术以实现敏捷化部署。系统功能模块须全面支撑业务办理、网上“一窗办事”、数据管理、动态监测监管及跨部门协同共享,其中特别强调了智能辅助审核、电子证照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数据质检与运维等能力。
本规范提出构建包含业务库、成果库、专题库和支撑库的统一数据库体系,并对数据的汇聚、质检、迁移和入库流程制定了严格标准。在部署上线环节,本规范要求通过试点先行、全面演练和分期切换来确保系统平稳割接。为实现全国一盘棋,本规范明确了从国家级到市县级的数据同步、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对接及监测监管联动的四级协同机制,以保障登记成果、电子证照等核心数据的实时一致与高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