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明确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技术流程,规定了工作流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验收、信息系统备案、指标管理、实施监管、成果和应用等主要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和安置区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以及开展常态化实施监督等方面工作。也适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修复类项目等其它类型项目实施涉及建设用地调整使用。
本规程系统规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从立项到指标使用的全过程实施技术,涵盖工作流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验收、信息系统备案、指标管理和实施监管等核心环节。本规程明确拆旧区与安置区实行分离管理,建新区纳入农用地转用审批,以提升指标管理的灵活性和监管效能。本规程强调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优先原则,确保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数量有增加,并通过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约束各类禁止性情形,为项目规范有序实施提供全面技术支撑。
本规程构建了以县级为单元的工作组织体系,实施流程涵盖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报批、项目立项备案、项目验收备案和指标入库五个阶段。实施方案编制须遵循规划引领、尊重民意、集约高效、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和权责清晰六项原则,并明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工程设计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核心内容。项目验收着重核查工程完成情况、复垦地类一致性以及安置区落实情况,验收意见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本规程要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进行备案,按照县级填报、市级审查、省级复核、部级确认的流程执行。备案内容涵盖项目区基本信息和地块级信息,系统设置严格的核验规则,包括拆旧地块最小面积、建构筑物比例、地类符合性以及矢量图形容差控制等。增减挂钩指标按拆旧复垦农用地面积扣减安置区占用面积计算,节余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扣减辖区内城乡建设发展用地面积,指标入库后方可使用。
本规程建立了全流程、多方位的监管机制,明确管护时间一般不低于5年,复垦验收为农用地的土地须及时移交集体经济组织并签订管护协议。监管方法包括数据比对、影像套合、实地踏勘等多种方式,监管内容覆盖实施规模、立项合规、验收质量、补偿安置、指标交易和资金管理等六个方面。本规程的成果可为节余指标流转提供标准化依据,全面支撑增减挂钩监测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