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维护通航秩序,保障通航安全,印发《浙江省省管内河通航管理规定》浙交〔2026〕57号。
在浙江省省管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以及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或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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