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规范和加强数字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切实发挥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对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引导作用,制定《四川省数字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数字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领域项目。本办法所称的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主要为投资补助。本办法所称的数字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项目,是以数据要素驱动、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平台支撑、产业融通发展、生态协同共建为主要特征,聚焦集群数字化平台建设、集群关键基础设施建设、集群设备数字化改造等,支撑集群数据应用、技术创新、新模式新场景落地,不断提升重点集群创新策源能力、大规模产业化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网络主导能力的项目。不含各类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