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本指南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划定到区块尺度;规划用途分类和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划定要求达到地块尺度,且一般不低于规划基础数据的精度。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推动实现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管理。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旨在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提供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该指南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对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用地用海分类及用途分类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和细化。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规划用途分区体系,细化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等主要分区类型,并提出具体的划分原则与要求;同时,对用地用海分类进行深化,形成四级分类体系,并提出地下空间用地分类及用途分类的相关规定。
指南明确了规划用途分区应划定到区块尺度,而用地用海分类需达到地块尺度,确保数据精度。
规划用途分区在《部标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如将“生态保护区”细分为核心保护红线区、陆域保护红线区和海洋保护红线区等。
各类用途分区均有明确的划定标准,如生态保护区需结合“双评价”结果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城镇发展区包含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强调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指南对用地用海分类进行四级细化,共设置24种一级类、111种二级类、39种三级类及7种四级类。
编码系统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保持一致,并对地下空间用地进行特殊编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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