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林业局为进一步增强湖北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印发《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若干措施》鄂自然资发〔2026〕12号。
本通知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最新要求,从规划引领、要素配置、审批机制、项目落地和产业用地五个维度,系统部署了湖北省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十六条措施。本通知着力破解当前用地用林审批中的堵点难点,通过推动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以存定增”用地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用地用林联动审批等制度创新,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保障能力的双提升。同时,本通知对历史遗留违法用地报批、分期分段灵活报批、矿业用地和生态产业用地等具体场景给出了明确的操作路径,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支撑。
强化规划引领与空间管控
本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十五五”重点项目空间需求,动态更新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并以精准落图、示意落图、清单落图等方式纳入全省“一张图”,2026年6月底前完成部省系统联网对接。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可依托“一张图”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动态维护,正向优化三条控制线布局。同时探索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对纳入清单且精准落位的省级及以上单独选址项目,可由省自然资源厅出具规划许可意见,与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3年。
优化要素配置与审批机制
本通知改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方式,实施规划期总量管控,取消年度计划管理,“十五五”指标由国家一次性下达、省级统筹使用。建立“以存定增”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对超出地区进行预警并限制审批。在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取消报批阶段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改为查询告知制。同时优化成片开发征收管理,不再单独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由地方政府出具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后合并报批。
保障项目落地与产业用地需求
本通知支持单独选址项目分期分段分区灵活报批,线性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市(州)或县(市、区)分段报批,永久基本农田论证实行“一次论证、分期引用”。支持重点项目接续使用临时用地,单标段最长4年,累计不超过项目整体工期。在产业用地上,合理保障矿业用地需求,允许符合条件的采矿项目临时使用土地或分期办理用地手续;支持利用林地资源适度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配套小型便民设施可与主体设施统筹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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