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
本文件确立了基于多光谱测量技术开展蚀变矿物识别与找矿应用的工作程序,规定了技术设计、样品准备、光谱测量、矿物识别与光谱参数提取、数据检查与质量监控、蚀变矿物勘查标识提取、异常区圈定与查证等相关技术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单点多光谱测量技术开展与蚀变有关的金属矿产(铜、钼、金、银、铅、锌、锂等)及部分非金属矿产(高纯石英、明矾石、叶腊石等)的找矿工作,其他相关工作(如能源矿产的蚀变探测、矿山环境地质调查、放射线矿产的蚀变晕识别)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确立了基于单点多光谱测量技术开展蚀变矿物识别与找矿应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铜、钼、金、银、铅、锌、锂等金属矿产及高纯石英、明矾石等部分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工作。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从技术设计、样品准备、光谱测试、矿物识别与光谱参数提取,到数据质量监控、蚀变矿物勘查标识提取、异常区圈定与查证以及成果报告编制的完整操作程序。本规范以便携式光谱仪为核心工具,借助短波红外与热红外光谱数据,提取吸收峰波长、吸收深度、半高宽等关键光谱参数,在此基础上识别蚀变矿物种类及其共生组合,划分蚀变分带与矿化期次,进而构建指示矿化方向与距离的勘查标识体系,为圈定地表及深边部找矿异常区并开展查证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蚀变矿物勘查工作应遵循“技术设计—样品采集—光谱测试—矿物识别与参数提取—勘查标识提取—异常区圈定与查证—成果报告编写”的基本流程。在数据质量方面,本规范对原始数据检查、光谱预处理、数据完整性及一致性提出了严格要求,并规定应按不少于样品总数5%的比例抽取样品进行重复测试,以核查主要识别矿物与诊断性吸收特征波长、吸收深度等关键参数的一致性,确保成果的可靠性。
本规范要求结合光谱识别结果与野外地质观察、岩矿鉴定资料,确定矿物共生组合,划分蚀变矿化期次与蚀变带,并提取蚀变矿物勘查标识。勘查标识分为矿化类型与宏观标识、指示矿化方向的标识及指示矿化距离的标识三类,依托白云母族矿物、绿泥石等典型蚀变矿物的组合特征及光谱参数的空间梯度变化,判定矿化中心的方向与远近。在此基础上,本规范分别规定了地表异常区与深边部异常区的圈定方法,并将深边部异常区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可靠程度与找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