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应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的需要,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合理确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数转换成果数据作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汇总统计形成,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数据在总体规划基础 数据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
本办法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 (试行)》以及《浙江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修订)、《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修订)、《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等为主要技术依据编制形成。规划基数转换成果的审查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的重 要内容,不通过基数转换成果审查的,不得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试行)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旨在规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基础数据的转换与审定工作。该办法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对“三调”数据进行对应、归并、细分、调整和补充,形成规划用地用海基期现状数据。内容涵盖规划基数转换的依据、方法、成果要求、审查及备案等关键环节。办法明确各类地类转换的具体规则,如地类的对应、归并、细分、附加调整及补充,并规定了转换所需证明材料和成果格式要求,确保数据的现势性、科学性和一致性,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撑。
地类转换规则明确
办法详细规定了“三调”数据与规划用地用海分类的对应关系,包括地类的直接对应、归并、细分、调整和补充,确保数据转换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成果形式与审查要求具体
规划基数转换成果需包含文档、表格、图像、矢量图层及附件,格式和内容均有严格要求,审查环节涵盖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及数据逻辑一致性,确保成果质量符合规划编制需求。
本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与一致性,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可靠依据。通过明确基数转换规则和审查流程,有助于统一技术标准,避免数据混乱,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同时,办法强化了对转换成果的审核机制,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后续规划审批和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技术支撑,该办法将推动全省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