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的总体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退出管理及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工程建设及集中收集经营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专门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废铅蓄电池和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