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竣工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要求》沪建规范〔2026〕5号。
本要求适用于本市应当实施BIM技术应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竣工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竣工模型)交付。
本要求是为推进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数字化验收与交付、落实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深化应用而制定的技术性规范,适用于本市应当实施BIM技术应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的竣工模型交付。本要求以“按需定建、精准交付”为原则,明确竣工模型应与竣工图同步提交并实现“图模同源”,即从同一源模型同步导出IFC模型与PDF图纸,确保图模在版本、表达和内容上完全一致。全文围绕总则、术语、交付要求、交付内容及附录展开,对模型的坐标系与单位、建模深度、构件完整性、系统关系、文件命名及目录组织等均作出具体规定,并按室外总体、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逐一细化交付要求。
本要求规定竣工模型采用IFC 4.0数据格式,所有单体模型与专业模型须归并至统一的上海2000坐标系及吴淞高程基准,并按项目、单体、专业三级目录组织交付。建模范围涵盖建筑、结构、机电及室外总体各专业,构件须按层正确关联,空间定义应与楼层层高一致,且模型须真实反映建筑外观材质纹理。
建筑专业需提交IFC模型及同源平面图、立面图,构件命名须符合防火、保温等特定标识规则;结构专业需提交IFC模型及同源平面布置图,竖向承重构件按层打断;机电专业需提交IFC模型及同源机房平面图,设备、管线须归属正确系统,且名称与附录对象名称表严格匹配。
“图模同源”是本要求的核心机制,要求在竣工验收阶段通过规定的插件或软件,从同一竣工源模型同步导出IFC模型与PDF图纸,导出的PDF图纸须包含自动生成的同源标签。该方式可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图纸与模型不对应的难题,确保竣工数字化成果的真实性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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