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下工程空气式潜水作业技术规程》DB34/T5446-2026,自2026年05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下工程空气潜水作业的基本规定、潜水职责、作业环境评估、现场布置、设备调试和检查、技术交底、人员着装、潜水倒计时检查、潜水作业、应急预案。本文件适用于内河潜水,作业深度不超过24m,减压时间小于20min,且水下具有安全减压条件的空气潜水。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水下工程空气式潜水作业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深度不超过24米、减压时间小于20分钟的内河空气潜水作业。本规程从人员配备与岗位职责入手,明确了潜水监督、潜水员、潜水照料员、潜水机电员、安全员及通信员等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并对作业前期准备、现场布置、作业前检查评估、安全与技术交底、潜水员着装、倒计时检查、入水下潜及上升出水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涵盖了设备调试检查、潜水信号与口令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技术内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作业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
本规程规定每班组至少配备7名作业人员,其中安全员、通信员等可兼职但不得少于2人。潜水监督全面负责作业实施与安全,潜水员A负责下水执行任务,潜水员B保持待命状态以随时投入救援,潜水照料员协助入出水及看管脐带,潜水机电员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员负责隐患排查与安全培训,通信员确保水下与水面联络畅通。各岗位均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本规程要求作业前须开展现场踏勘与评估,涵盖水文、气象、水下地形等资料分析,并明确水流速度不大于0.5米/秒、风力不超过4级等环境限制条件。现场须配备潜水计划、应急预案、设备检查表、人员资质证书等全套文件,同时备齐紧急救助联络表、通信系统及急救器材。现场布置应划定工作区域、设置警告标志,作业前须对设备及潜水员身心状况逐一检查确认,并组织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本规程对入水前设备联调、下潜速度控制、水下通信及上升出水等关键操作流程作了规定,下潜速度不得超过每分钟15米,下潜过程中须注意耳压平衡和面罩除雾。潜水信号与口令应严格按附录执行,确保水下通信准确无误。应急预案涵盖供气中断、潜水员受困、减压病等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要求现场明确联络方式与急救流程,以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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