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口及海岸生态廊道设计导则》DB44/T2857-2026,自2026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河口及海岸生态廊道布置原则,提供了海岸防护工程、植物群落营造、动物栖息地保护与迁移、社会服务设施和监测等的设计指导。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海堤建设、海岸修复、美丽海湾建设等项目的设计。
本导则聚焦广东省河口及海岸生态廊道设计,旨在规范和科学指导生态海堤建设、海岸修复及美丽海湾建设等项目。本导则以构建连通生态单元、兼顾生态保护与防灾减灾功能的复合型生态系统为目标,给出了涵盖海岸防护工程、植物群落营造、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构建、社会服务设施及监测设计的全流程技术指引。本导则强调顺应自然,要求总体布置维持岸线天然形态,保障行洪纳潮通畅,通过堤岸分离、多级断面、生态护坡及消浪措施等设计,实现工程安全与生态功能的深度融合,并鼓励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融入地域文化与社会服务,最终形成安全、生态、活力的河口及海岸带空间。
本导则要求生态廊道平面布置不得缩窄河口行洪断面或裁弯取直,横向宜采用缓坡式或低矮台阶式过渡,竖向应统筹消浪、生境与亲水需求,塑造从水域至陆域逐渐升高的空间层次。海岸防护工程则根据地形和冲淤条件,优先采用堤岸分离式布置,并可结合丁坝、潜堤与红树林等生物措施构成综合防护体系;堤岸断面形式按分级和坡度分为斜坡式与陡墙式,并详细规定了岸脚平台、亲水平台、消浪平台及堤顶的宽度与高程设计标准,同时提出采用多空隙生态材料营造动植物生境的要求。
本导则围绕植物群落与动物栖息地进行系统性设计指引。植物营造强调从堤前到堤后构建水生-湿生-陆生梯度植被带,并根据盐度、岸滩类型选择红树林、盐沼植物等本土避盐耐盐物种,明确堤身不得种植深根性乔木,以保障工程安全。动物保护方面重点关注白海豚、鱼类、水鸟及珊瑚礁等特殊物种,要求预留潮汐与动物迁移通道,并通过设置鱼巢砖、人工鱼礁等方式修复栖息地。此外,社会服务设施布置采取轻介入、少干扰原则,统筹慢行系统、景观节点与配套设施,并注重无障碍设计,避免过度人工化。## 内容简述
本导则立足于广东省拥有全国最长大陆海岸线及复杂河口系统的地域特征,为规范和科学指导河口及海岸生态廊道设计而制定。本导则适用于生态海堤建设、海岸修复、美丽海湾建设等项目,系统给出了从前期基本资料收集到工程设计的全流程技术指引。本导则秉持顺应自然、保护优先的理念,将防灾减灾、生态保护与社会服务三大功能融为一体,通过海岸防护、植物群落、动物栖息地、社会服务设施与监测设计五大板块的有机衔接,构建连续、完整、健康的复合型生态系统,以此推动形成高安全保障、高品质生态、高活力人居的滨海空间。
本导则强调生态廊道总体布置应维持河口和海洋岸线天然状态,不得缩窄行洪纳潮断面,横向宜采用缓坡式或低矮台阶式实现水域、岸滩、堤防、陆域的合理过渡,竖向应统筹消浪、生物生境与人的亲水需求,塑造从水域至堤顶逐渐升高的空间层次。海岸防护工程根据地形和冲淤条件,倡导堤岸分离式布置,并可通过丁坝、潜堤与红树林等生物措施构成综合防护体系;同时详细规定了斜坡式、陡墙式等不同堤岸断面的适用条件,以及岸脚平台、亲水平台、消浪平台的特征高程与宽度标准,要求采用多空隙生态材料营造动植物生境。
本导则要求构建从堤前潮间带至堤后陆域的水生-湿生-陆生梯度植被带,根据盐度、底质类型精准选择红树林、盐沼植物等本土物种,并以预期波高衰减率大于60%为目标优化种植密度与宽度。堤身以草本为主,严禁种植深根性植物和乔木,以保障工程结构安全。动物保护方面,本导则强调保持潮汐通道和迁移通道畅通,针对白海豚、鱼类、水鸟、海龟及珊瑚礁、牡蛎礁等特殊物种提出保护或修复策略,要求通过设置鱼巢砖、人工鱼礁、牡蛎礁等空隙生态材料来修复并营造动物栖息地环境。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