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改造修理规范》DB54/T0620-2026,自2026年08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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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8.15-西藏自治区《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改造修理规范》DB54/T 0620-2026.pdf
本规范针对额定速度不大于2m/s、投入使用十年以上的既有住宅老旧电梯,系统规定了改造与修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申请、评估、施工、验收为基本步骤,明确界定了改造、重大修理和一般修理的施工类别划分,并对机房、控制系统、驱动系统、轿厢及层门等各技术系统提出详细指标。在运营管理方面,本规范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轿厢通信覆盖,并对施工单位的质保期维保、备件供应及应急救援演练等售后服务作出具体规定,旨在为西藏自治区既有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提供统一、可操作的地方技术依据。
改造修理流程与类别划分
本规范将老旧电梯的施工内容依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改造、重大修理和一般修理三类,分别列举了各自的具体作业范围,如改变驱动方式或整体更换控制系统属于改造,更换不同规格的安全部件属于重大修理。改造修理以单元、幢或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业主或授权管理人为申请人,并需先行开展业主决策与方案公示。
安全评估与施工管理要求
老旧电梯改造修理前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评估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明确整体结论,包括是否应进行整机更换或改造。施工流程涵盖施工前勘察与方案公示、施工中安全防护与日志记录、施工后自检与监督检验申请等环节,强调对施工区域实施围挡、设置告示牌,并落实用电动火等现场安全措施。
技术系统与运营保障
本规范对各技术系统提出细致要求,包括机房采用三相五线制且强弱电分离、控制柜内发热元件配置强制通风、驱动装置输出电流不低于曳引机额定电流的1.26倍,以及轿厢摄像头分辨率与视频存储期限等。运营管理方面,明确使用单位须建立涵盖日常巡检、定期检验和应急救援在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持续提供维保与配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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