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及自治区“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牵头起草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送审稿)》。
本规划是指导2026年至2030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旨在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规划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在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资源保护修复、利用效益提升、要素保障及民生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直面土地保护开发矛盾突出、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地质矿产勘查水平偏低、地灾治理形势严峻、测绘信息保障能力偏弱等现实问题。面对全球资源安全与绿色转型的双重考验、国内自然资源治理的系统性变革以及国家战略叠加带来的现实考验,本规划以夯实国土空间治理根基、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强化资源高效利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规范资产管理与构建智慧服务体系为重点任务,配套部署保护修复、高效利用、基础支撑、综合管理四大类重大工程,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与规划管控,确保到2030年系统化、整体化、精准化、协同化、智慧化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全面建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实资源支撑。
筑牢空间治理与资源安全双重根基
本规划将国土空间治理与资源安全底线置于战略首位。通过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布局、优化三大空间格局、强化三级规划体系落地及健全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规则,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同时,严守耕地保护刚性制度,落实占补平衡与党政同责;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严厉整治违法行为;推进自然保护地与冰川生态系统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生态红线与资源安全底线,从空间管控和资源保护两端发力,稳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整体修复
本规划坚持节约集约与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精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矿需求、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严格执行“增存挂钩”机制及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区域集聚,实现资源供给与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在生态修复方面,本规划致力于塑造国土空间修复新格局,聚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重要江河流域与全域国土空间整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工程,统筹推进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规范资产管理与构建智慧支撑体系
本规划着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资产清查与确权登记,推进资产配置改革与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完善监管体系与法治建设,构建权责清晰、流转顺畅的资产管理新格局。同时,大力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与“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整合全域全要素数据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平台,打通部门壁垒实现共享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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