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西宁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措施》宁农〔2026〕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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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09-西宁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措施.pdf
本措施针对西宁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明确了从资产交付、各级职责划分到管护标准、资金保障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文件以“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为原则,确立了市统筹、县主责、乡属地、村实施、受益主体参与的五级联动机制。内容涵盖了移交时限与资产清单要求,细化了市、县、乡、村四级及管护员的具体职责,并对受益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养护责任作出规定。此外,本措施还明确了管护模式、损毁修复程序、多元化经费投入渠道及专项使用范围,并制定了涵盖田块、灌溉、道路、防护、电力等工程的量化管护标准。
管护责任与移交机制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须在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付和管护移交,签订协议并形成资产清单,明确设施价值、规格及管护要求。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归项目区土地所有者,后续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接收登记和日常管护交接手续。
分级管护与网格化落实
市级负责统筹督导与培训,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并将管护纳入考核,乡镇推行网格化管护与集中检修,村级具体实施日常巡护。文件特别设立了管护员公益性岗位,要求每1000至1500亩配备一名,每月全覆盖巡护一次。同时建立农户管护义务清单,推行“一组一片、一户一段”包干制,确保设施责任到人。
经费保障与管护标准
管护经费通过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计提(不超过当年政府总投入的1.5%)、村集体收益及经营主体自筹等渠道解决,并严格限定用于物资、劳务及维修等直接支出。文件详细规定了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输配电等工程的完好率与运行基准,要求沟渠畅通、路面平整、输电设施完好且警示标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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