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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08-东营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6-2035年).pdf

2026年7月8日,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东营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6—2035年)》东应急发〔2026〕12号。

至规划期末(至2035年),构建城乡空间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的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为平安东营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规模显著增长,应急庇护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面对灾害的安全感显著增强。遭受重大灾害时,常住人口紧急避险满足率达100%,受灾人口短期、长期避难满足率达100%。

本规划是指导东营市2026年至2035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专项文件,由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本规划系统分析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发展现状、面临形势与存在问题,明确了规划原则、目标与指标体系,并部署了实施安排。本规划指出,东营市现有应急避难场所82处,总避难面积约461万平方米,人均面积约2.09平方米,略低于国家标准,且存在功能不达标、城乡布局不合理、公众认知度低等短板。规划期内,本规划致力于构建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管护长效的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推进,最终实现常住人口紧急避险满足率与受灾人口避难满足率均达100%的目标。

场所布局与建设目标

本规划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市级场所按每30万人至少1处布局,共规划7处;县(区)级场所按每10万人至少1处布局,共规划40处;乡镇(街道)级场所按每个乡镇至少1处、每10万人至少3处布局;村(社区)级场所按每个村(社区)至少1处配置。至2035年末,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规划原则与功能定位

本规划坚持安全优先、分级负责、“平急两用”和人民至上四大原则。新建场所须与城乡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既有场所通过改造实现平时功能与应急功能的转换。选址严格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危险区等风险区域,并按照紧急、短期、长期三类避难需求控制服务半径。场所功能以应对地震和洪涝灾害为主,逐步增加综合性、室内型场所比重。

建设任务与实施步骤

本规划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对不合格场所予以撤销或改造;科学编制市县两级专项规划,确保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结合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场所标准化改造,完善供水供电、医疗救护等设施;建设避难场所信息系统,实现资源统筹调度与公众查询服务。实施分两阶段推进,2026至2030年完成20处场所新建及改造,2031至2035年再完成20处。

东营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6-2035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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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6-2035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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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6-2035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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