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型水电站退役导则》DB44/T2537-2024,2024年11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水电站退役条件与方式、退役实施与验收、水工建筑物拆除、设施设备拆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费用估算、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单站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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