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B4401/T55-2020,自2020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纸质档案整理编制要求、电子档案整理编制要求、声像档案整理编制要求、工程文件归档要求及工程档案联合验收和报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建设工程。
本规范立足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与声像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及移交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覆盖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管线工程三大类。本规范明确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将文件形成纳入工程管理各环节,并设置专门档案人员及保管场所;规定了归档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体相符,其中纸质档案须保证签字盖章完备,声像档案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电子档案须确保载体完好。本规范强调,建设工程档案一般不应少于两套,其中一套包含原件的档案须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本规范还配套提供了详尽的编制指南与各类表格样式,以统一全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标准。
纸质档案是建设工程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本规范要求归档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纸张须韧力大、耐久性强,文字材料幅面宜为A4规格,图纸应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直接出图,不得使用复印件。竣工图须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文件审查章,变更部分须以变更图章标明依据,若结构或平面布置有重大改变则应重新绘制。立卷须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按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施工、竣工图、竣工验收等部分分类,案卷厚度需控制在一定范围,文字材料与图纸分别编目,最终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装订并装入无酸纸卷盒。
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与纸质档案一致,须同时移交。电子文件格式应采用JPG、PDF或TIFF,扫描分辨率不宜低于300dpi,并按文件色彩情况选择黑白、灰度或彩色模式,图像须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电子文件按项目级、案卷级、文件级三级文件夹结构存储,命名须遵循统一规则,并与纸质档案建立关联。声像档案方面,所有工程均须提交照片档案,重点工程还须提交视频档案。照片光学分辨率不低于2560×1920,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2MB;视频片长不少于30分钟,采用MPEG2或AVI格式,输出码流不低于4MB,且均须配有相应文字说明。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