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近零碳社区建设与评价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近零碳社区建设与评价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城市社区。
本规范旨在科学引导和规范四川省城市社区近零碳建设与评价工作。本规范以系统性降碳为核心,涵盖碳排放核算、科学规划、绿色建筑、能源系统、交通系统、水资源利用、固废处理、运营管理及创新提升九大技术领域,构建了由约束性指标与引导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本规范要求社区在全面满足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依据综合得分评定一星级至三星级近零碳社区,并以降碳率不低于60%作为关键量化门槛,同时通过设立碳普惠、绿电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推动社区实现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和居民绿色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
本规范建立了覆盖建筑、市政、交通、可再生能源及碳汇等全领域的社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要求新建与既有社区均须开展基准与设计条件下的碳排放对比分析,并明确人均碳排放限值与降碳率要求。在规划层面,本规范强调构建步行可达的“15分钟生活圈”,对幼儿园、商业、医疗、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及社区绿化覆盖率、乡土植物比例等生态指标提出量化规定,从源头引导低碳生活方式与空间布局的深度融合。
本规范强制要求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并引导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能源系统方面,本规范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降碳比例、公共区域终端电气化率及能源分项计量设定刚性约束,并鼓励配置储能设施、推广光伏应用。交通系统则着力构建连续安全的慢行网络,要求新建社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条件,并规定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不低于90%,系统性减少交通领域碳排放。
本规范将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置列为约束性指标,并引导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推广二级水效器具、设置旧物回收站及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设施。在运营管理上,本规范要求建立覆盖全员、责任可追溯的碳排放管理体系,鼓励建设数字化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平台,建立碳普惠制度,并注重将低碳能力作为物业服务准入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低碳建设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