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确保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四川省《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省内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控制。
本规程系四川省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工艺的强制性地方标准,适用于省内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控制。本规程在原有标准基础上,依据最新的《砌体结构通用规范》等上位标准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涵盖了砌筑砂浆制备、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及填充墙砌体等全部常见砌体结构形式。本规程对施工全过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材料进场验收与复验、砌筑工艺选择、组砌形式要求、灰缝饱满度控制、构造柱与芯柱施工、季节性施工措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本规程强调通过严格的工序控制和检验批验收,确保砌体结构的施工质量与安全,全面提升了我省砌体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
本规程明确了不同砌体材料的施工准备与作业条件,要求砖应提前浇水湿润,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底面朝上反砌,石砌体必须座浆砌筑。针对各类砌体,本规程详细规定了组砌方式、留槎接槎处理、拉结筋设置以及每日砌筑高度等关键工艺参数,尤其强调转角处与交接处的同步砌筑。
本规程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检验标准。规定砌筑砂浆强度须经试块检验,砖与小砌块的水平灰缝饱满度分别不得低于80%与90%。同时,本规程对砌体尺寸、位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作出了量化规定,并要求对填充墙连接钢筋等进行实体检测。
本规程对配筋砌体、填充墙等结构提出了专项要求,包括构造柱马牙槎的砌筑方式、芯柱混凝土的浇筑时机及填充墙顶部斜砖补砌的间隔时间。此外,本规程制定了冬期与雨期施工的专项措施,包括外加剂法应用、砂浆拌合温度控制以及现场防雨排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