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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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1.28-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1号.pdf
本通知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要求,规范全省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登记工作的有序衔接。本通知围绕部门协同、数据整合、调查机制、窗口建设和平稳过渡五个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颁证、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承包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并提出在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本通知还强调以“一窗受理”为目标优化流程,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妥善处理原有证书效力问题,确保工作持续平稳推进。
强化部门协作与数据整合
本通知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快推进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整合过程中须坚持权源材料与登记材料一体归档,采取“核实一宗、入库一宗”的方式严控数据质量,未经核实的数据暂不导入信息平台,力争如期建成标准化的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
创新调查机制与规范登记审查
本通知提出建立“一次调查、两部门共享使用”的调查测绘工作机制,确保承包合同、宗地图与实地状况三者一致。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登记时需严格依据承包合同并遵循合理审慎原则进行审查,对三者不一致的情形应及时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告知书,并将问题信息反馈农业农村部门处理,从源头上保障登记成果的准确性。
优化窗口建设与保障平稳过渡
本通知明确以“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交一次材料、只跑一次”为目标,推进合同管理与登记业务“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建设,整合精简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过渡期内两部门可通过进驻政务大厅、联合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衔接,对历史遗留问题共同妥善处理,同时坚持“不变不换”原则,原依法颁发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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