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鄂湘赣农村地区“三线”整治规范》DB36/T300001-2026,自2027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地区“三线”整治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鄂湘赣农村地区“三线”整治项目建设与管理。
本规范是鄂湘赣三省协同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系统指导农村地区电力线、通信线及广播电视线(统称“三线”)的整治工作。本规范覆盖从前期规划、现状调研、方案编制,到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到后期长效管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本规范明确了非下地规整和下地敷设两种技术模式,并针对不同村庄规模、地理条件及发展定位给出了选择依据。在技术上,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强电、弱电线路的敷设标准、安全距离及共建共享原则,强调通过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方式,消除“空中蜘蛛网”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环境杂乱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和乡村风貌。
本规范系统构建了从县域统筹规划、自然村台账建立、问题诊断分析,到初步方案与资金预算编制的全流程管理体系。通过明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并引入风险评估与动态响应机制,确保整治项目能够依法依规、经济可行地推进,实现项目闭环管理。
本规范将整治模式科学划分为“非下地模式”与“下地模式”。根据村庄户数、是否位于景区或交通干线、地质稳定性等具体条件,设定差异化选用标准。例如,20户以下及偏远分散村落宜采取规整绑扎为主的非下地模式,而超过100户的聚居点或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则推荐实施强弱点分离的下地模式。
本规范对架空线缆、管道敷设、墙壁引入及入户安装的每一个工艺细节提出了量化要求,如挂钩间距、曲率半径和箱体挂高。同时,本规范强制推行弱电管道、杆路资源的共建共享,要求光缆纤芯和管孔容量预留足额冗余,并明确弱电线缆共享电力杆塔时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保持不小于2.5米的垂直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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