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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6.12-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pdf

2026年6月12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宁建规〔2026〕3号。

本办法系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本细则围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完整流程展开,明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普通住宅、公寓及别墅项目。本细则确立了建设单位作为分户验收第一责任主体的地位,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须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与使用功能进行逐户、逐间检查,涵盖楼地面、门窗、防水、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电气、建筑节能等多个专业领域。全装修住宅还需在装修施工前完成交接验收,以确保各阶段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本细则对验收条件、人员组成、程序规范及资料归档均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验收记录与质量维修承诺书随房屋交付住户,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

验收内容与程序要求

本细则将分户验收划分为户内与公共部位两大板块,户内验收覆盖楼地面墙面、门窗、栏杆、防水、空间尺寸、给排水、电气、节能及无障碍设施等基础项目,全装修住宅则增列吊顶、饰面、厨房、卫浴、通风空调及智能化等细部内容。验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方案制定、现场逐户检查、问题整改及签字确认等完整程序,发现质量不符标准的须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且未通过分户验收的项目不得进入竣工验收环节。

资料管理与归档要求

本细则明确了分户验收须系统形成方案、抽测记录、验收记录、汇总表及影像资料等八类文件,影像资料每户留存不少于五张清晰体现时间、楼号和验收人员的照片。上述资料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归档并报送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同时鼓励以电子文档形式长期保存,确保质量责任可终身追溯。验收合格后的室内验收记录与质量维修承诺书须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时一并提供并粘贴标识牌。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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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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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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