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普通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规范》DB3212/T 1103-2022,自2022年7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泰州市普通公路项目的目标、原则和要求、一般规定、新改建工程、养护工程、涉路工程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养护工程、涉路工程项目安全性验收。
《普通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规范》DB3212/T 1103-2022是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泰州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普通公路项目在新改建、养护及涉路工程中的安全性验收流程与要求。该规范明确了普通公路的定义、安全性验收的基本原则、验收时机、组织方式、查证事项、隐患判定等关键内容,并对新改建工程、养护工程、涉路工程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规范还规定了验收报告的编制格式以及安全性验证的方法和成果认定程序,确保公路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全过程的安全性。
验收需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选择代表车型,并综合考虑不同交通构成状态。
验收应在交(竣)工验收或接养前实施,特殊情况可不进行验收。
新(改)建一级公路及涉及交通状态变化的工程宜由专业机构验收。
安全设施改善类项目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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