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鼓励支持生态系统碳汇领域项目发展,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红树林营造》(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适用于红树林营造项目,适用本文件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生境适宜或生境修复后适宜红树林生长的无植被潮滩或退养的养殖塘,通过人工种植构建红树林植被的项目;b)项目边界内的海域或土地权属、减排量权属清晰;c)人工种植红树林连续面积不小于400m2;d)不得改变项目边界内地块的潮间带属性,即实施填土、堆高或平整后的潮滩滩面在平均大潮高潮时仍全部有海水覆盖;e)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