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修订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2026版)》豫自然资公告〔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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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4.2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2026版)》豫自然资公告〔2026〕4号.pdf
本指南依据国家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及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最新精神,结合我省改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的要求修订而成。本指南系统规定了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核发、变更和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全流程办事规则,涵盖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及申请单位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本指南旨在为建设单位提供清晰、规范的行政服务指引,确保审批工作依法合规、高效透明。本指南明确,申请核发环节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或注销环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结果以电子证照形式送达并可根据需要领取纸质文件。
核发、变更与注销三类业务的主要办理程序
本指南详细区分了核发、变更、注销三类行政许可业务。核发业务须经申请受理与审查决定两个环节,省自然资源厅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其中受理阶段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出具补正告知书并给予10个工作日的补正期。变更业务适用于需调整已获批证书内容的情形,在收回原证书后重新核发,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业务则适用于项目不再实施等情形,经审查通过后收回原证书并核发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同样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类业务均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
申请材料的核心构成与报告编写要求
本指南对申请材料做出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申请表及书面报告。报告须详细阐述项目建设背景、基本情况、申请用地现状及规划符合性、规划选址论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分析以及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等核心内容。对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报告还必须论证无法避让的原因与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若存在违法用地情形,则须如实说明处罚与执行情况,确保用地申请的全链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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