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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11.2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pdf

2019年11月2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省委省政府“不见面审批”的要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

本通知系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而制定的实施意见,旨在服从和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并与省委省政府“不见面审批”部署紧密衔接。本通知在转发部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对规划用地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整合与简化,着力解决以往审批事项分散、环节重复、时限较长等问题,推动实现一个部门统筹、一个环节办理、一张证书覆盖的集中服务模式,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证书管理支撑改革落地,全面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

合并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

本通知明确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进行实质性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通过将原本分属两个审批环节、需要建设单位分别申报的事项整合为一次申请、一并办理、一证载明,从制度层面消除了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之间的职能交叉与流程壁垒,减少了申报材料重复提交,压缩了审批办理时限,为项目前期工作提速创造了条件。

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

本通知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根据供地方式差异作出细化安排。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步核发;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签订出让合同后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述安排充分考虑了不同供地情形的业务衔接,确保各类项目均能享受合并办理的便利,实现用地审批环节的集约化与高效化。

强化证书管理与信息统计

本通知对合并后的证书样式、编号规则、用印规范及档案管理提出统一要求,并强调做好审批信息统计与数据归集工作,以标准化的证书管理体系和规范化的信息统计机制保障改革有序推进。通过统一管控证书发放和信息采集,既便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审批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统筹分析,也为后续深化改革、优化流程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第1页
第 1 页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第2页
第 2 页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19〕2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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