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5.2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6〕19号.pdf

2026年5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平稳建设、规范运营、效益提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6〕19号。

本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精神,推动安徽省PPP存量项目平稳建设、规范运营、效益提升。本意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施策的原则,从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变更退出到风险防控,构建了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框架。在建设端,本意见针对在建、收尾及问题项目分别明确推进路径,强调对停滞、资金不足等问题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依法处置。在运营端,本意见聚焦降本增效,推动各方协商调整回报指标、优化融资结构,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付费挂钩,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和“一项一策”风险画像,确保公共服务持续稳定供给。

分级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

本意见明确省级层面由省财政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指导,省级实施机构牵头构建覆盖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强化资产全链条监管。市县政府则承担属地责任,将项目管理与严防新增隐性债务紧密结合,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加强对社会资本方的履约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项目建设运营风险。

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规范

本意见对项目进行分类处理,稳步推进正常在建项目,加快收尾项目验收决算与运营筹备,对问题项目依规采取补缴资本金、协调融资、完善手续或推动退出等措施。在运营环节,本意见推动各方平等协商降低运营成本,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与融资结构,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的重要依据,同时支持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规范项目变更退出与强化调度防控

本意见要求项目重大变更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风险评估,注重平衡各方合法权益。对确需解约的项目,在充分协商后履行退出程序,选择优质企业接续,并明确不再采用PPP模式的后续处理方案。此外,本意见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指导,将降本增效、绩效评价等情况定期上报,并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项目停摆和公共服务断档。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6〕19号第1页
第 1 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6〕19号第2页
第 2 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6〕19号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6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