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古树复壮效果评价技术规范》DB37/T6023-2026,自2026年06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复壮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评价指标测定方法、评价结果、档案管理的方法要求,并给出了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古树复壮效果的评价。
本规范确立了一套对古树复壮措施成效进行量化评价的技术体系。本规范围绕土壤、根系、枝干、树冠、有害生物及生长势六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7项二级指标的评价框架,并通过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科学分配指标权重。在操作层面,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各指标的标准化测定方法,包括土壤与根系样品的采集规程、枝干及树冠指标的观测计算方式,以及有害生物和生长势的调查评估要求。评价以复壮前后连续三年的数据为基准,通过单项指标赋分与综合指数计算,最终依据综合指数比值判定复壮效果等级,并将全流程数据纳入规范化档案管理。
采用德尔菲法与熵权法相结合的方式为各指标分配权重,将枯断枝比例、新梢年生长量、树冠浓密度等形态指标与土壤理化性质、有害生物发生比例等环境生理指标纳入统一量化框架,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本规范明确了从样品采集到数据处理的全链条操作细则。规定了在树冠投影边缘等特定位置分层采集土壤和根系样品的方法,并统一了枯断枝比例、树梢枯损比例、正常叶片率等指标的统计口径与测算公式。评价流程要求采集复壮前基础数据,并在复壮后连续三年同期测定,通过线性插值法对单项指标赋分后计算综合指数,最终以连续三年的综合指数比值的平均值确定复壮效果的优劣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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