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热电联产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DB37/T3300-2026,自2026年06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热电联产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件适用于以燃煤为主的热电联产行业绿色工厂的创建和评价。
本规范确立了以燃煤为主的热电联产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替代了2018年发布的旧版规范。本规范围绕绿色工厂在规划、建设与生产运营全过程中的绿色制造理念,从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两个层面构建了系统化的评价框架。评价指标体系涵盖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工厂绿色化和用地集约化五大一级指标,每类一级指标下设多个二级和三级指标,形成层级清晰、覆盖全面的量化考核体系。本规范通过设定供电标准煤耗率、供热标准煤耗率、综合热效率、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用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锅炉效率、汽轮机膨胀效率、利用系数与容积率等核心定量指标,并配套相应的计算方法,为热电联产工厂的绿色化水平提供了客观、统一的测量标尺。
本规范在能源低碳化方面设置了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的双层管控,涵盖供电与供热的标准煤耗率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同时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碳管理系统平台功能提出明确要求。资源高效化方面则重点考察水资源和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水平,通过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引导工厂减少原生资源消耗、提升废弃物资源化程度。
除传统的能效与排放指标外,本规范还将生产清洁化、工厂绿色化及用地集约化纳入评价范畴。生产清洁化关注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工厂绿色化侧重厂区环境质量与建筑节能,用地集约化则通过利用系数和容积率等指标衡量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五大维度相互配合,构成了多目标融合的热电联产绿色工厂综合评价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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