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坑一体化降水回灌技术规范》DB37/T6020-2026,自2026年06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基坑一体化降水回灌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运行与维护、监控量测的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的基坑降水回灌工程。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山东省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基坑一体化降水回灌工程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监控量测各环节。本规范以实现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工程安全为目标,将基坑抽取的地下水经综合处理系统过滤净化后,通过同层或异层方式同步回灌至含水层,从而在保障基坑降水效果的同时,有效控制周边地面沉降、减少水资源浪费。本规范提出了基坑降水回灌适宜性评价方法,明确了降水系统、回灌系统及综合处理系统的设计参数与计算公式,并对压力回灌、重力回灌等不同工艺的结构构造和运行控制作出了详细规定。
本规范要求勘察阶段在常规水文地质调查基础上,必须开展抽水试验与回灌试验,以获取单井回灌压力、回灌量及影响范围等关键设计参数。设计阶段则须先进行适宜性评价,结合含水层透水性、回灌补源必要性及周边建(构)筑物保护等级综合确定技术方案,并宜采用数值模拟对比分析不同方案的效果。
本规范对降水井、回灌井及综合处理系统的施工安装与调试验收提出了统一要求。在运行维护方面,强调须制定专项方案,定期巡检井点管路及设备,规范执行回扬操作以消除堵塞,并对水质处理装置进行维护或介质更换,确保回灌水质不低于目的含水层标准。运行终止条件及后续处置措施亦在规范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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