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海洋
本文件规定了人为活动对珊瑚礁资源生态损害评估的工作程序、调查内容和方法、损害范围和程度确定方法以及损害价值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船舶搁浅等对珊瑚礁资源的生态损害评估,其他人类活动、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对珊瑚礁资源的生态损害评估也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规定了人为活动造成珊瑚礁资源生态损害评估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海洋开发利用、船舶搁浅等事件的损害鉴定。本导则构建了从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现状调查到损害量计算与价值评估的完整工作程序,明确了直接占用、悬浮泥沙扩散、泥沙回淤、水下冲击波、温升等多种致害因素的实物量化模型,并引入了重置成本法与异地补偿系数。同时,本导则对珊瑚礁生态系统的供给、调节、文化、支持四类服务价值给出了量化的货币化评估方法,涵盖捕捞生产、氧气制造、固碳、海岸防护、旅游休闲及生物多样性等维度,为科学核定生态损害额度、落实修复与补偿责任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尺。
本导则针对不同损害类型建立了多套损害量计算公式。对于可直接测量的占用损害,依据影响面积、珊瑚覆盖度、密度及厚度参数折算;对于悬浮物、温升等间接损害,则通过胁迫与耐受阈值实验确定严重受损包络面积,结合资源密度与损失率进行评估。当实物量化参数完备时优先采用;若具备可参照的同类修复工程造价数据,则采用重置成本法,细化人工、材料、运输、管护等分项费用,并设定异地补偿超额系数以对冲成活率风险。
本导则将损害延伸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损失计算。供给服务价值聚焦捕捞生产与氧气制造,调节服务价值涵盖固碳与海岸防护,并明确了直接损失法与替代成本法在防护价值核算中的适用条件。文化服务价值通过单位面积旅游价值法测算休闲娱乐损失,支持服务价值则以特定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基准单价进行核算。总服务价值按损害年限进行折合累加,以反映从损害发生到修复完成期间的整体生态功能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