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7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行业标准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提供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流程、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评价、目标确定、选址布局、实施内容与措施制定、进度安排、资金测算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与论证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以及所管辖其他海域内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其他相关工作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旨在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一套标准化、系统化的技术指导。本规程明确了方案编制的全流程,覆盖从前期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生态退化诊断与适宜性分析,到目标设定、具体修复措施制定、资金测算、效益评估乃至最终方案论证的每一个环节。本规程强调以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为导向,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科学理念,力求保障修复方案具备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与可持续性,确保工程能够切实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并促进生态保护与防灾减灾的协同增效。
本规程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以研判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及实施的必要性。第二阶段是编制核心内容,包括确定可量化的绩效目标、选定修复范围、制定修复技术与措施组合、进行详细的资金测算等。
本规程要求通过对比参照生态系统,对项目区域的生态退化因子、程度及原因进行科学诊断。在此基础上,需构建包含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及具体绩效目标的完整目标体系。总体目标需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明确修复滨海湿地面积、植被覆盖率等核心工作量。绩效目标则须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设定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以保障项目实施成效可追踪、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