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标准农田智慧气象建设要求》DB13/T6309-2026,自2026年05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智慧气象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智慧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气象服务工作开展。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智慧气象建设在农业气象观测、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及科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高标准农田智慧气象保障能力建设与气象服务工作的开展。本文件围绕“观测—服务—保障—科普”全链条,构建了一套覆盖主要作物全生育周期的智慧化气象支撑体系,明确了自动气象站、作物生长观测仪、土壤水分观测仪、无人机及病虫害监测设备等观测手段的技术要求与数据管理规范,并依托人工智能与作物模型等技术,推动多源数据融合的预报预警服务,同时强化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布局与科普宣传展示能力,旨在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气象防灾减灾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本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包含自动气象站、作物生长观测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无人机及病虫害监测设备在内的农业气象观测站,并提供了选址原则。观测内容系统覆盖农田气象要素、作物生长要素、土壤水分、农业气象灾害及病虫害等,相关数据管理须符合农业气象数据库设计、数据格式及服务接口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本文件规定农业气象服务平台需具备观测信息动态展示、预报信息展示、灾害预警信息展示及病虫害预报信息展示等基本功能。服务层面强调融合多源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和作物模型技术,针对农业干旱、干热风、冻害、高温热害、大风等主要灾害,开展递进式风险预警,并提供不同时空尺度的预报与观测信息服务。
本文件提出高标准农田每120平方公里应建设一个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根据天气形势和作物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作业点建设需统筹考虑覆盖范围。同时要求运用VR/AR、多媒体互动等智能技术建设气象科普展示场所,通过人工讲解、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科普培训,提升公众参与度和防灾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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