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寒半咸水湖泊湿地生态健康评估技术规范》DB63/T2536-2026,自2026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寒半咸水湖泊湿地生态健康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流程、评估指标体系、评估要求、评估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寒半咸水湖泊湿地开放水体生态健康现状的综合评估。
本规范确立了高寒半咸水湖泊湿地生态健康评估的技术体系,适用于此类湿地开放水体生态健康现状的综合评估。本规范构建了涵盖水质与水生生物两个层面的评估指标体系,其中水质层指标包括总氮、氨氮、总磷、溶解氧和高锰酸盐指数,水生生物层指标涵盖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三大类群的多项特征参数。本规范规定了百分制评分体系,通过归一化方法将原始监测数据转换为标准化分数,并依据权重加权求和,分别计算各层次健康状况得分与水生态健康综合评估指数,最终将健康状况划分为健康、亚健康、一般和差四个等级。
本规范从水质和水生生物两个维度选取评估指标。水质层指标遵循GB 3838标准执行测定;水生生物层则筛选耐污种密度、摇蚊科密度、浮游植物关键类群细胞密度、藻类物种丰富度及浮游动物密度等敏感参数,全面反映湖泊生态系统的群落结构与污染耐受特征。
评估工作流程依次为指标体系确定、分指标评分和综合评分。各指标依据分级阈值表判定隶属区间,正向与负向指标分别采用对应公式进行标准化赋分。各层指标权重明确,水生生物层整体权重大于水质层,通过层次得分加权合成水生态健康综合评估指数,实现生态系统状况的量化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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