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63/T2340-2024,自2024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机制砂生产及机制砂混凝土施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工程的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公路工程实际,系统规定了机制砂混凝土从原材料选择、生产加工到施工应用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范确立了“安全、环保、经济、实用”的基本原则,明确适用于公路工程中路面、桥涵及隧道等不同结构部位的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本规范对机制砂生产的原材料质量、设备场地条件、干法与湿法生产工艺流程、成品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提出了详细规定,并对机制砂混凝土施工的准备、原材料进场检验、配合比设计、搅拌浇筑养生及质量验收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为青海省公路工程大规模推广应用机制砂混凝土提供了标准化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机制砂的原材料来源包括洁净岩石、卵石、隧道弃渣及尾矿等,并针对路面、桥涵和隧道等不同工程场景,分别规定了母岩抗压强度、压碎值及磨光值等关键指标要求。生产设备须涵盖给料、破碎、筛分、除尘等完整工序,场地应硬化并采取防雨防尘措施。生产工艺可选用干法或湿法两种路径,并对成品按品种、类别分仓储存,严格管控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等技术指标。
本规范强调机制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结合其颗粒特性进行调整。配制同等级混凝土时,水胶比可通过试验适量增减,但不宜超过0.02;砂率宜较天然砂混凝土提高2%至4%;采用质量法设计时,假定容重宜较天然砂提高20kg/m³至40kg/m³。规定须采用三个及以上不同水胶比和砂率的配合比进行试配,从中择优确定基准配合比,并经拌合站试生产调整为生产配合比。
本规范要求机制砂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较天然砂混凝土适当延长,具体时间须通过试验确定。在养生环节,明确提出了保温保湿养生的要求,养生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严格控制混凝土表面与内部温差在20℃以内,内部与环境温差在25℃以内,以防温度裂缝的产生。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须分别执行路面、桥涵、隧道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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