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5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DB61/T2164.5-2026,自2026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收集与分析和报告编制内容的要求,描述了对应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本规范作为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 2164《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第5部分,系统规定了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本规范立足陕西省秦巴山区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的环境污染实际,针对废渣无序堆放、酸性废水和矿硐涌水排放等突出问题,确立了从资料收集与分析到报告编制内容的完整工作流程。本规范要求报告编制须涵盖项目概况、区域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污染调查与分析、风险分区、污染防治思路与目标、工程技术方案比选与设计、投资测算、效益分析及跟踪评估等核心内容,并强调方案应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与可考核性,为工程决策提供坚实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先决条件与基本规范。报告编制前须系统收集与分析社会经济、环境现状、矿区历史、污染状况及其他相关资料,涵盖行政区划、气象水文、矿山勘查与开发利用、土壤与地表水监测数据、生态保护红线等关键信息。报告封面或扉页应载明工程名称、编制单位资质、主要编制人员信息,并加盖有效印章,以确保报告的规范性与权威性。
本规范对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提出了系统性要求。需在风险分区基础上,明确分区防控策略与总体防治思路,设定可监测、可量化、可考核的防治目标。工程技术章节应进行技术比选,细化各治理工程的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总体布置及配套设施方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与实施计划,同时对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确保将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规范对工程投资与效益分析作出了具体规定。报告须明确投资测算的范围、依据和计费方法,估算项目总投资并做出分年度投资计划与构成分析,提出资金筹集方式。此外,须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水体与土壤质量改善、土地增值、人居环境改善和群众满意度提升等内容,并依据跟踪监测方案提出成效评估与动态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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