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景三维青海建设技术规范》DB63/T2545-2026,自2026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实景三维青海建设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基本要求、资料收集与分析、生产方法及要求、模型采集及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成果整理与提交。本文件适用于实景三维青海建设的技术设计、作业实施及验收。
本规范确立了青海省实景三维建设的技术总框架,涵盖时空基准、模型分级、数据采集处理、质量控制到成果整理的全流程要求。本规范将实景三维模型划分为地形级与城市级两级体系,分别对接生态空间的数字映射与生产生活空间的精细还原,并明确了各自的数学精度指标、网格分块尺寸及数据组织格式。本规范强调以倾斜摄影、激光雷达、近景摄影及多源数据联合建模为主要生产手段,同时鼓励在满足成果精度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并对模型几何结构、纹理映射、属性录入及元数据记述提出了统一的技术约束,以确保全省实景三维成果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本规范规定时间基准采用公元纪年与北京时间,空间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若使用其他坐标系统须建立转换联系;城市级实景三维分块尺寸统一为100米,且规定当测区任一方向超过20公里时应增设模型原点,模型轴心点遵循水平居中、竖直归底的统一规则。
本规范将模型分为地形级与城市级,地形级由DEM/DSM叠加DOM/TDOM并融合感知数据构成,城市级则由倾斜摄影、激光点云等经实体化处理得到,两者分别对应不同的数学精度要求。网格模型数据须采用四叉树等通用结构组织,几何、纹理、属性及元数据须采用通用格式,以保障主流平台的兼容应用。
本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贯穿准备、建模环境恢复、网格模型与单体模型生产全过程,各环节均须实施检查,成果验收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原则,过程检查与最终检查由生产单位负责,验收由任务委托单位或受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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