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农农发〔2026〕5号。
附件:
1.关于印发《吉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吉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本通知由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旨在部署2026年度全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本通知依据已印发的补贴实施方案及其补充通知,围绕资金测算、面积核查、公示发放与数字监管等环节,规定了从4月初到5月底全流程的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本通知强调各地须严把补贴对象合规关口,统筹使用当年资金与结余资金,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实行线上发放,并建立预警信息核查与二次补发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农户。
本通知明确,省农业农村厅将依据国家提前下达的2026年补贴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结合各地核实的补贴面积,按统一公式测算全省补贴标准。各地须在规定时限内将上年结余资金退回同级财政,由省财政厅依据省政府审定的分配意见拨付资金。
本通知要求各地按阶段推进工作:4月23日前完成面积核查与清册录入,4月底前落实公示制度;5月中旬完成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报批,5月下旬依托监管平台集中发放补贴,并同步处置平台预警,保障发放精准到位。
本通知进一步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县级对补贴政策落实负总责,乡镇负责信息审核与清册录入,村级负责面积申报与公示。对漏报、少报等情形,要求市县立足自身统筹追缴及结余资金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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