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地热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5〕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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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3.12-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地热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5〕136号.pdf
本通知旨在优化山西省地热资源储量评审工作,以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热能清洁利用为目标,支持市、县政府加快地热供暖替代传统能源。本通知依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已建地热开发项目整改与矿业权出让登记的有关文件制定,对地热资源储量评审的范围、流程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力求通过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为地热能开发项目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推动全省地热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评审范围与适用情形
本通知明确了需进行储量评审的地热资源情形,涵盖新设地热矿业权、已建地热开发项目整改以及矿业权出让登记等环节。凡涉及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均须按照本通知规定完成储量评审,确保资源储量数据真实可靠,为后续矿业权管理和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评审流程与操作规范
本通知对储量评审的具体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从申报材料准备、评审机构受理、专家审查到出具评审意见等环节均作出简洁清晰的说明。通过简化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压缩评审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保障评审质量,使地热开发主体能够更快完成评审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相关管理要求
本通知就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方责任及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要求推进评审工作;山西自然博物馆等支撑单位应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同时强调信息保密要求,注明部分内容不予公开,确保储量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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