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快速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DB50/T1960-2026,自2026年07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快速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维护质量标准及评价管理、维护作业安全管理、交通组织、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快速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立交、隧道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本规程针对城市快速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系统规定了从日常管养到应急处置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以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维护质量为核心,涵盖灯具、灯杆、供配电、土建及技术资料等多专业内容,明确了周期维护与故障处置时限,并对作业安全管理和交通组织做出详细规定。通过建立分级评价制度,本规程将维护质量划分为优秀至不合格四个等级,旨在推动维护作业的标准化与精细化,适用于相关路段内的道路、桥梁、立交及隧道照明设施。
本规程构建了周期维护与非周期维护相结合的体系,明确了光源、灯具、灯杆、变压器及配电线路等核心设施的维护要点。对于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及UPS装置,分别按月度、季度及年度细化维护内容。同时,规程强调了应急维护机制,要求在遭遇水淹、火灾等重大灾害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启动应急巡查与抢修,优先保障重点路段设施安全。
本规程对各设施维护质量进行了严格界定,要求灯杆表面无影响美观的附着物,配电箱金属框架与保护导体采用螺栓可靠连接并设标识。通信及控制系统需按月备份数据,电缆构筑物与结构基础不能出现较大变形或沉降。维护质量评价每年不少于一次,通过抽查方式进行,综合基础台账、作业规范及安全保障等因素评定等级。
本规程对现场人员资质、车辆设备要求及高处、带电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作出强制规定,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带电作业。在交通组织方面,根据作业时长划分长期、短期、临时及移动维护作业类型,明确了警告区、过渡区及缓冲区等控制区的布设规则与限速要求,并针对移动占道作业规定了移动式标志车的设置距离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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