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规范建筑外墙内保温复合板系统的工程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重庆市《建筑内保温复合板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复合板保温工程的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内保温复合板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建筑外墙内保温复合板系统在工程中的应用,确保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内保温工程,涵盖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本规范强调系统应由工厂预制成型的内保温复合板、粘结材料、锚栓及嵌缝材料等构成,严禁现场复合加工。核心要求包括:工程仅适用于全装修建筑以避免二次装修破坏保温层;系统组成材料须具备物理化学稳定性且彼此相容,禁用磷石膏及再生料;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其不燃面板厚度不得低于10mm;系统连接须采用粘锚结合方式,并对厨房、卫生间等潮湿环境以及热桥部位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水、防潮及附加保温构造要求,以确保系统的整体性能与安全耐久。
本规范明确外墙内保温复合板系统由复合板、粘结材料、锚栓、嵌缝材料及饰面层等组成。复合板由保温材料单侧复合无机面层在工厂预制成型,面板严禁拼接。从环保与耐久性出发,本规范严格禁止使用磷石膏制作纸面石膏板、粘结石膏与嵌缝石膏,并规定有机保温板不得含再生料及国家禁用的阻燃剂等有害成分,所有材料需满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本规范强调内保温工程须与全装修设计施工协同进行。规定保温材料最小厚度为30mm,并通过内表面温度与内部冷凝验算来指导热桥部位附加保温层及隔汽层的设置。在构造上,本规范要求采用点框法粘贴,涂料饰面时粘贴面积不低于40%,面砖饰面不低于60%;锚栓需有效锚固于基层,并针对门窗洞口、阴阳角等应力集中区域设计了增强网布与保温处理节点,厨房与卫生间则需在系统外侧进行防水设计。
施工环节本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在基层验收合格、门窗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进行。施工遵循先下后上、先整板后非整板的原则,复合板粘贴完成后安装锚栓并进行板缝处理。验收方面,本规范依据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标准,强调对基层处理、复合板固定、锚栓安装及热桥处理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对保温材料厚度、粘结强度及锚固力等主控项目实施现场抽样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