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豫自然资公告〔2023〕5号。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04.24-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豫自然资公告〔2023〕5号.pdf
本公告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要求,明确了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的具体安排。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注册地在河南的企事业法人申请地质灾害防治甲级和乙级资质,涵盖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治理工程施工、治理工程监理三个专业类别。本公告对申报渠道、新旧资质证书过渡衔接、单位合并分立后的业绩认定、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标准、审批办理时限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关键事项作出了系统规定,旨在规范审批流程、强化诚信管理、确保新旧办法平稳过渡。
受理范围与申报方式
本公告明确受理注册地在河南省的企事业法人申请地质灾害防治甲级和乙级资质,专业类别分为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三类。申报单位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亦可前往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材料,提供了线上线下并行的便捷办理渠道。
新旧资质过渡与业绩认定规则
本公告针对2023年1月1日前取得的甲、乙级资质证书制定了延续政策,有效期于2023年底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月1日,保障了持证单位业务的连续性。同时,本公告对原有资质如何对应申请新的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以及单位合并分立情形下的业绩使用规则给出了清晰指引,确保历史业绩得到合理衔接与确认。
人员条件与诚信监管要求
本公告除重申《办法》规定的技术人员条件外,额外要求须至少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一名。本公告强调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明确了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戒,包括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限制其后续申请资格。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53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