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部门为加快推进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印发《关于加快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6〕307号。
本通知旨在贯彻国家关于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部署,加快推动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本通知明确了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基本要求,并划定了须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具体规模标准;同时,对确因技术复杂、涉密等特殊原因不宜实行的情形,规定了书面说明与备案程序。本通知还设定了分阶段推进的时间目标,要求各地在2026年6月底、2026年12月底及2027年12月底前,分别实现30%、60%和80%以上的依法必招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覆盖率。此外,本通知从主场保障、副场保障和跨省系统对接等方面强化服务支撑,并对统筹调度、行政监督和交易中心服务保障等提出工作要求。
实施范围与时间节点
本通知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其中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项目须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对因技术复杂、涉密等原因不宜实行的,招标人须书面说明并备案。在时间安排上,本通知提出分三步走的目标:2026年6月底前各地覆盖率达30%以上,2026年12月底前达60%以上,2027年12月底前达80%以上,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扩大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
服务保障与跨省对接
本通知对远程异地评标的服务保障作出安排,要求主场和副场各司其职,副场须积极配合主场完成专家抽取、工位分配、身份核验、音视频联通、评标报告电子签署以及专家食宿保障、应急处置等全流程服务。在跨省协同方面,本通知设定了阶段性目标,要求常态化保障单位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与至少2个合作省份的联调测试,2026年12月底前对接3个以上省份,2027年12月底前对接5个以上省份。
部门职责与落实要求
本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纳入招标投标系统整治重点任务并狠抓落实。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强化统筹调度与经验推广,行政监督部门要落实主副场监督责任,依法开展全流程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全力推进主副场协同,确保远程异地评标规范有序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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