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归档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归档的总则、流程、技术要求、数据组织、格式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新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的归档。
本规范规定了广东省内建设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归档的全套技术与管理要求,覆盖了从模型收集、挂接、捕获、整理、移交到接收检测与入库的全生命周期流程。本规范明确,规划设计模型与竣工验收模型应分别在对应审批阶段结束后和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责任单位随业务档案或建设工程文件一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归档模型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遵循统一的命名、分类编码及精细度标准,并以开放式文件格式存储,同时确保全专业模型的可整合性与一致性。本规范还详细规定了归档信息包的组织结构、数据文件格式及元数据要求,为BIM数据的长期保存和高效利用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确立了“模型收集—挂接—捕获—整理—移交—接收检测—接收登记—入库”的标准化归档流程。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模型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总责,需在移交前组织审查并确保模型与工程实际状况一致。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则负责对接收的归档信息包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和可表达性检测,合格后方可登记入库。
本规范要求归档数据以“项目—案卷—文件”结构组织成归档信息包,并详细列出了矢量数据、三维数据、文本、图像等各类数据文件的归档格式要求。模型单元需按项目、功能、构件、零件四级分层建立,其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满足附录中规划设计阶段或竣工验收阶段的具体规定,并需通过属性信息元数据检测。
本规范强调竣工验收模型须与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建立挂接关系,并应在项目级与规划设计模型建立关联,以保证数据追溯链条的完整。竣工验收模型归档时,除模型数据文件外,还必须配付模型使用说明书、审查结论文件及数据字典等全套说明性与凭证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