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09日,由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承担的《地质资料馆藏管理规范 第1部分:实物》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的接收、建档、整理、数字化、著录、保管与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实物地质资料的馆藏管理工作。
《地质资料馆藏管理规范 第1部分:实物》(征求意见稿)是一部针对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的行业标准,旨在规范实物地质资料的接收、建档、整理、数字化、著录、保管与服务等流程。该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实际需求,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范,适用于各类实物地质资料的馆藏管理。标准内容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接收、建档、整理、数字化、著录、保管、设施设备与库房管理、服务以及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方法,确保实物地质资料的科学管理与有效利用。
明确了接收内容,包括实物地质资料的来源、分类、数量及完损情况。
规定了接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如核对实物名称、数量,检查完损情况,办理接收入库手续等。
规定了建档单元的划分方式,如按项目、专项或捐赠活动等。
明确了建档内容,包括赋予档号和题名,编制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
提出了整理的具体要求,如清洁、更换装具、规范标识等,确保实物资料有序化。
规定了数字化的内容和要求,如岩心扫描、标本摄像等,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明确了著录内容和格式,包括馆藏机构项、档号及题名项、项目信息等,便于检索和管理。